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为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功能性出生缺陷三类出生缺陷疾病的经济困难家庭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功能性出生缺陷患儿提供救助。
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
包括8类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神经、心血管、消化、皮肤、泌尿生殖、五官、免疫及血液、内分泌代谢。
救助标准
2021-2025年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后三次申请自患儿申请上一次救助完成日(含)起(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
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大于3000元(含)的,小于5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3000元。
2、自付部分大于5000元(含)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5000元。
小儿内科
救助病种:包括8类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神经(难治性癫痫、神经变性病等)、心血管(遗传性心脏离子通道病)、消化(先天性腹泻与肠病等)、皮肤、泌尿及肾脏、五官、免疫及血液(郎格罕细胞组织增生症、神经母细胞瘤、霍奇金淋巴瘤等)、内分泌代谢(先天性生长障碍等)等。
联系方式:0371-63974559
地址:小儿内科病区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具体救助病种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病种名单》;
2、年龄18周岁(含)以下;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
4、在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供稿/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