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峥嵘岁月,铸杏林辉煌业绩。发展渊源,可追溯至1928年冯玉祥下令成立的“河南民政厅接生传习所”。为深入挖掘医院深厚的文化底蕴,全面真实地反映医院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于2020年8月成立档案及院史编纂办公室,着手医院院史馆的筹建,医院院史、院志的整理、编纂等相关工作。为进一步丰富医院院史资料,实现全面、客观记录医院发展历程的既定目标,现面向所有关心、支持医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医院院史资料。若您手中有与医院历史发展相关的各类声像、图片资料或实物,欢迎您与我们联系!
一、征集内容
1、包括早期医疗用品类:如治疗盘、听诊器、手术钳、镊子等。
2、办公家具:如桌、椅、文件橱;药柜、诊疗凳、候诊条椅;老式电话、打字机等。
3、服装类:如隔离衣、护士服、大夫帽、护士帽等。
4、票证类:如门诊病历本、门诊挂号票,食堂饭票、菜票、请柬等。
5、证书类:医院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院标、医师证、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等)、纪念品、票证、奖旗、奖杯、奖章等。
6、办公用品:如手电、茶缸、会议记录本、医院教职工出版的各类书籍等。
7、信函期刊类: 撰写、编著、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及信函等,使用过的有关典型纪念实物等。
8、反映医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以反映医院人和事物内容的照片为主,如房屋建筑照、工作环境照、工作合影照、文体活动合影照、会议照片;报刊记者拍摄的新闻照片;医院早期编印的简报等。
9、援外、援藏、援疆、救灾医疗队等相关资料。
10、其他有院史价值的任何史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形式
实物和老照片持有人均需留下个人信息,所有物品请附上说明(包括物品年代、主人公、背后的故事等)。
三、使用办法
1.不能捐赠的实物,经医院院史采用,实物复制或留下影像资料后原件退还个人。
2.能捐赠的实物,经医院院史采用后,将在医院院史相关载体上注明“某人(某单位)捐赠”字样。
3.代管代展。经双方签订协议,医院可代管代展。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4.院史采用的所有文物,将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四、征集范围
全院教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曾经在医院学习、实习的学生、进修医生等)及社会各界人士。
此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由医院档案及院史编纂办公室统一负责。
联系电话:0371-63970062(内线6062) 18037307883
联系人:彭老师 胡老师
(文/彭永强 胡玉守)